全能神教會 42 公平對待人的原則
1.必須根據神話真理來對待一切的人、事、物,按照真理原則對待人才合神心意;
2.正確對待別人的長處與缺陷,不過高要求人也不強人所難,既不高看人也不貶低人;
3.對神選民要有愛心,對人不憑情感也不抱有成見,不憑己意定規人,用發展的眼光看人;
4.必須按各種人的實質對待人、處理問題,對好人有過犯憑愛心對待,對惡人要恨惡棄絕。
相關神話如下:
「神話要求人對待人是什麼原則呢?愛神所愛、恨神所恨,就是神所喜愛的真追求真理的人、能通行神旨意的人是你所要愛的,不能通行神旨意的、恨神的、悖逆神的、神所厭憎的我們就應該厭憎,我們就應該棄絕,這是神話的要求。如果我們的父母不信神,那他就是恨神的,他是恨神的,神當然也厭憎他,那如果讓我們厭憎他,我們能不能厭憎他呢?他能抵擋神,他能罵神,那他肯定是神所恨惡的,是神所咒詛的。在這種情況下,如果你的父母也不攔阻你信神,或者有的父母甚至攔阻信神,你會怎麼對待他?按著神話的要求『愛神所愛,恨神所恨』……直截了當,但是人往往領會不到神這句話的真實含義。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認識自己要認識自己裡面根深蒂固的思想觀點》
「不要自以為是,要取別人長處彌補自己缺欠,看看別人是怎樣憑神話活著的,他們的生活、舉動、言語是否值得你借鑑。看誰也不如你自己,你那是自是、狂傲,不造就人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第二十二篇說話》
「不論是年輕的還是年老的弟兄姊妹都知道自己該盡的功用,年輕的不張狂,年老的不消極、退後,而且能夠互相取長補短,互相服事,沒有任何成見,在年輕與年老的弟兄姊妹之間搭起一座友誼的橋梁,因著神的愛讓你們彼此更理解。年輕的弟兄姊妹不小看年老的弟兄姊妹,年老的弟兄姊妹也不自是,這不是和諧的配搭嗎?如果你們都有這個心志,神的旨意必成就在你們這一代人身上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關乎各盡功用》
「你與人的關係不是建立在肉體之上,而是建立在神愛的基礎上,幾乎沒有肉體來往,但是在靈裡有交通,彼此地相愛,彼此地安慰,彼此地供應,所做的這一切都是在心滿足神的基礎上做的,不是靠著人的處世哲學來維護,而是靠著對神的負擔而自然而然地形成,不需要你人為的努力,而依神話原則實行。……人與人的正常關係是建立在心歸向神的基礎上的,不是靠著人的努力而達到的。沒有神,人與人只有肉體的關係,都不正常,都是放縱情慾的,是神所恨惡的,是神所厭憎的。若你說你靈裡有感動,但是你總願意與合你心意的人交通,總願意與你所看得起的人交通,若有別人尋求,但不合你的心意,你卻帶著成見閉口不談,更證明你是一個屬情感的人,你與神根本沒有正常關係,你是糊弄神,你是掩蓋自己醜相。即使你能談點認識,但你存心不對,那你所做的都是人為的好,神也不稱許你,你是憑肉體做,不是因著神的負擔而做。若是你心能夠安靜在神的面前,而且凡是愛神的人你都能與他有正常的來往,那麼你才是合神使用的人,這樣,不管你與人怎麼接觸,都不是搞處世哲學,而是體貼神的負擔活在神面前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很重要》
「現在不追求的與追求的就是兩類人,是歸宿不同的兩類人,追求認識真理、實行真理的人是屬於神所拯救的,不認識真道的都是魔鬼、仇敵,是天使長的後裔,是滅亡的對象。……那些信而不行真理的人、不相信神道成肉身的人、根本就不相信有神存在的人都是滅亡的對象,凡是能存留下來的人都是經過熬煉之苦而站立住的人,是真正經過試煉的人。凡不承認神的人都是仇敵,就是在這道流裡與在這道流以外的不承認神道成肉身的都是敵基督!撒但是誰,魔鬼是誰,神的仇敵又是誰,還不是那些不相信神的抵擋派嗎?還不是那些悖逆神的人嗎?還不是那些口頭信卻無真理的人嗎?還不是那些只追求得福卻不能為神作見證的人嗎?……人衡量人的標準是根據其行為,行為善的則是義人,行為惡劣的便是惡人;神衡量人的標準則是根據人的實質是否順服神,順服神的是義人,不順服神的是仇敵、是惡者,不管其行為好壞,也不論其言語對錯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神與人將一同進入安息之中》
「對人一些情形,有些人抵擋過,有些人悖逆過,有些人說過埋怨的話,或者有些人做過壞事,做過一些對教會不利的事,或者是使神家受虧損的事,這就要根據這人的本性、根據這個人一貫表現如何而定他的結局。有的人是惡人,有的人是愚昧人,有的人是傻人,有的是畜生,人都不一樣。有的惡人是邪靈附的,有的是魔鬼撒但的差役,本性有的特別毒辣,有的特別詭詐,有的特別貪錢財,有的搞淫亂,各種各樣的人的表現都不一樣,所以要根據人的本性與表現綜合來看。……有些人抵擋、悖逆,好像我聽見這事挺生氣,但是根據人的本能又另外處理了,所以說神作的任何工作都是有分寸的,他知道該作什麼,該怎樣作,人的本能做不到的,他絕對不會讓人去作。神每處理一個人都是根據當時背景,根據實際情況,根據人的所作所為,根據人所表現、所流露的,根據人所處的那個環境與背景處理人,從來不冤枉一個人,這是神公義的一面。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什麼樣的人遭懲罰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