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

全能神教會 | 書籍  遵守神的行政與誡命的原則

全能神教會21 遵守神的行政與誡命的原則

1.必須明白行政與誡命的實質真意,明白神的心意,對神有敬畏之心,以免觸犯神性情
2.必須在神的行政誡命上尋求真理認識神的性情,達到能真實遵守神的行政與誡命;
3.必須掌握自己的軟弱處、致命處制定實行原則,知道怎樣謹守神的行政與誡命不觸犯神;
4.必須絕對遵守神的行政與誡命,這是人該盡的本分,即使不明白也必須竭力守住。
相關神話如下:
「守誡命關鍵一條就是對實際的神有認識,對實際神有認識了,你就能守住誡命了。守誡命包括兩部分:一部分是守住靈的實質,在靈面前能夠接受靈的鑒察;另一部分對道成的肉身能夠有真實的認識,達到真實的順服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對神的「實際」能絕對順服的人是真心愛神的人》
「守好誡命最起碼要達到的就是對實際在肉身中顯現的神有認識,不模糊,就是抓住守好誡命的原則。守誡命不是亂守、隨便守,乃是有根據、有目的、有原則地守,首先達到異象透亮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你當認識到實際的神就是神自己》
「實行真理與守誡命並不矛盾,是互相關聯的,最初人在守好誡命之後才能實行出真理來,才能有聖靈的開啟,但這並不是神的原意,神是要讓你用心來敬拜神,不是只讓你有好的行為,但是你最起碼得在外面守好誡命。在逐步的經歷當中,人對神有了更清楚的認識,不悖逆神不抵擋神,對神的工作不疑惑,人才能守住誡命的實質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守誡命與實行真理》
「如果你做事不觸犯神的性情,尋求神的意思,有敬畏神的心,那你的『信』就合格了。凡是不敬畏神的人、沒有恐懼戰兢之心的人很容易觸犯神的行政。有許多人憑著熱心事奉神,不了解神的行政,更不領會神說話的內涵之意,所以好心往往做出攪擾神經營的事來,嚴重的開除門外,沒有再跟隨神的機會,打入地獄與神家無關無份。這些人憑著無知的好心去作神家的工作,最終激怒神的性情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告誡三則》
「公義就是聖潔,也是不容人觸犯的性情,凡是污穢的、沒經過變化的,都是他厭憎的對象。公義的性情並不是法律,而是行政,是國度中的行政,這樣的行政對任何一個沒有真理、沒經變化的人都是公義的懲罰,沒有挽救餘地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彼得的經歷——對刑罰、審判的認識》
「我勸你們還是好好了解一下行政的內容,好好認識一下神的性情。否則你們都難以封住自己的嘴,信口開河,高談闊論,不知不覺觸犯到神的性情,不知不覺落在黑暗中,失去了聖靈的同在,失去了光明。因為你們做事缺乏原則。不該做的事你做了,不該說的話你說了,那你就要受到應有的報應。要知道,你說話做事沒有原則,神作事說話卻很有原則。你受到報應是因為你得罪了神,不是得罪了一個人。在你的一生中,若是你觸犯神的性情有好多次,那你這個人就定規是地獄之子了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告誡三則》
「不管你的存心是什麼,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,你對神的性情不認識,對神的心意不明白,你就容易觸犯神,容易觸犯神的行政,這是每個人當警惕的。你只要觸犯行政、觸犯神的性情,特別嚴重的,在神那就不看你是有意無意的,這事你得看清楚,這事你看不透保證你得出問題。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沒有真理容易觸犯神》
「你不了解神的性情就不可能去為神做你該做的事,你不認識神的實質就不可能對神有敬畏與恐懼,而是只有漫不經心的應付與搪塞,更是不可救藥的褻瀆。了解神的性情固然很重要,認識神的實質也不容忽視,但是沒有一個人去認真研究、鑽研這樣的問題,可見你們對我頒布的行政也都是不屑一顧了。你們不了解神的性情那就很容易觸犯神的性情,觸犯了神的性情就等於觸怒了神自己,這樣你最終所結的果子就是觸犯行政。現在你該明白,認識神的實質的同時就可了解神的性情,而了解神性情的同時也就是明白了行政的本身。當然有很多行政的內容都涉及到神的性情,但是神的性情並沒有都發表在行政當中,這就需要你們更進一步了解神的性情了。
…………
我說的每句話中都有神的性情在其中,不妨你們仔細考察一番,那你們一定會大有收穫的。神的實質很難琢磨,神的性情相信你們都略有知曉了吧!那就希望你們多做一些不觸犯神性情的事來給我看,這樣我就放心了。比如你無論何時都把神放在心中,行事的時候能遵照他的話語去做,凡事都尋求他的意思,不要做出對神不尊不敬的事來,更不要把神放在你的腦後來填補你未來心靈的空虛,如果這樣的話,那你就觸犯神的性情了。再比如你一生之中都不說褻瀆埋怨神的話,再比如你一生都能規規矩矩做到神託付你的事情,而且能順服神的所有說話,這樣,你就做到了不觸犯行政了。比如你說過『我為什麼不認為他是神呢』,『我認為這些話無非就是一些聖靈的開啟』,『我看神作得不一定都對』,『神的人性並不比我高』,『神的說話簡直沒法讓人相信』等等這些類似論斷的話,那我勸你還是多多認罪悔改,否則你永遠都得不到赦免的機會,因為你得罪的不是一個人,而是神自己。你認為你論斷的是一個人,但神的靈並不那樣認為,你不尊重他的肉身就等於不尊重他,這樣,你所做的不就是觸犯了神的性情了嗎?要記住,神的靈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維護他在肉身中的工作,都是為了作好他在肉身中的工作,若你忽略了這一條,那我說你將是一個信神永遠也不可能成功的人。因為你觸動了神的怒氣,所以他要用相應的懲罰來教訓你。
認識神的實質並不是兒戲,需了解神的性情,這樣不知不覺你就對神的實質逐步有了認識,在有認識的同時你自己也會向著更高更美的境界去邁進,最終你會為自己的醜惡靈魂而感到羞恥,更感到無地自容,那時你觸犯神性情的行為就會越來越少,你的心與神的心越來越近,而且你會逐步生發對神的愛慕之心,這就是人類進入美好境界的象徵。而現在你們並沒有達到,你們都在為著自己的命運奔波忙碌,誰還會有心思去認識神的實質呢?如果長此下去,你們都會不知不覺做出觸犯行政的事來,因為你們了解神的性情太少,那你們現在做的不正是在預備觸犯神的性情而打基礎嗎?我讓你們了解神的性情並不與我的工作脫節,因為你們若常常觸犯行政,那你們有誰能逃脫懲罰呢?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了解神的性情很重要》
「你們都應該注重認識自己本性哪方面還容易做錯事、走偏路,在這個基礎上總結經驗教訓,尤其在事奉方面了、在自己經歷方面了、認識自己本性方面了,逐漸地都有一些高的認識,才能掌握自己的情形朝著正確方向發展,若能具備這些方面真理作你內在的生命,那你就穩當多了,不明白的事也不信口雌黃了,說話也有正題了,交通的東西也現實了。人認識自己本性越深,明白真理越多,說話就越有分寸,就不會亂說了。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有無真理決定一切》
「本性怎麼解決?先得對本性有認識,而且對神的話、神的心意還得明白。怎麼能掌握住自己最大限度地不幹壞事,只幹合真理的事?你想有變化那就得研究這個。針對本性不好,有某些敗壞東西,能幹出哪些事,採取一個什麼措施,怎麼實行能控制住,這是關鍵的問題。要專門研究越是在黑暗的時候(上邊剛交通完不算,排除在外,過十多天以後)這問題怎麼解決,怎麼盡好本分,怎麼走正道,自己給自己制定出一個原則,看人心志如何,是不是要神的人。林則徐好發脾氣,他根據自己的弱點在自己房間裡寫了一個座右銘:『制怒』。這是人的辦法,不過還真起作用。各人有各人的實行原則,那你對自己的本性也應該制定原則,這樣的原則都得有,沒有這個不行,這也應是你信神行事的座右銘。
解決本性就從背叛肉體做起,背叛肉體也得有原則,稀裡糊塗能背叛肉體嗎?臨到事就順從肉體了。有些弟兄見了美女就走不動路,那你就制定一個座右銘,美女來了怎麼辦?是離開還是怎麼辦?她拉著我怎麼辦?若沒有原則,你就會在這事上跌倒。你若見了錢財就眼紅,這怎麼解決?專門研究這個問題,專門操練解決這個,慢慢就能背叛肉體了。有一條原則挺關鍵,就是事必三思,拿到神面前考察考察;另外,到晚上老得省察自己光景,這是一條原則。檢點自己的行為:哪些事做得合真理,哪個事違背原則。這兩條最關鍵!一個是當時考察,一個是事後省察。第三條,把什麼叫實行真理、什麼叫辦事有原則弄透亮,這個一透亮做事就準確了。這三條你守住就能把自己約束住,老本性就不能顯形,不能發作,這也是解決本性的基本原則。……這樣就能保守你不犯大的過犯了。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解決本性與實行真理》

2018年6月10日星期日

全能神教會 | 書籍 高舉神、見證神的原則

全能神教會 20 高舉神、見證神的原則

1.必須尊神為大、尊神為高,對神有敬畏之心,只順服神、敬拜神,不崇拜人受人轄制;
2.必須根據神話交通真理與對神的認識,帶領人明白真理進入實際,把人帶到神面前;
3.能堅持真理維護神的作工,不向撒但勢力妥協退讓,用真理解決神選民的一切問題;
4.必須注重盡本分實行真理進入實際,達到辦事有原則活出真正人的樣式榮耀神。
相關神話如下:
「一、人不得妄自稱大,不得自尊為高,當敬拜神,尊神為高。
…………
八、人信神應該順服神、敬拜神,不應該高舉人,不應該仰望人,不應該把神看為老大,你所仰望的人看為老二,你是老三,在你的心中不應該有任何人的地位,不應該把人尤其是你所崇拜的人與神劃為等號,看為平等,這是神所不能容忍的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國度時代神選民必須遵守的十條行政》
「你不能把神自己作工的內幕與實質見證出來,這不叫見證!見證主要談你對神作工的認識,談他怎麼征服人,怎麼拯救人,怎麼變化人,怎麼帶領人進入,達到被他征服、被他成全、被他拯救。作見證就是談他的作工和你的所有經歷。……因著你們經歷了他一步一步的作工才讓你們來為他作見證的,若你們都沒經歷過那就不會強求你們的。所以你見證神不只是見證正常人性的外殼,乃是見證他所作的工作、他帶領的路,見證你怎麼被他征服了,在哪方面被他成全了,你該作的是這方面見證。……你經歷這一步一步的刑罰、審判、熬煉、試煉、挫折、患難,達到被征服了,肉體的前途放下了,個人的存心放下了,肉體的切身利益放下了,就是所有人的心被神的話征服了,雖然說你的生命沒長到他所要求的程度,但是這些東西你都認識了,你能對他作的心服口服了,這就是見證,是實際的見證!他來作的工作,審判、刑罰是為了征服人,但他還是結束工作的,是結束時代的,是作收尾工作的,結束整個時代,是拯救整個人類,把人類從罪惡中徹底拯救出來,完全得著受造的人類,這些都是你該作的見證。
……以後擴展福音時你能談出自己的認識,將你心中所得的都見證出去,來盡上你的全力,這是一個受造之物該達到的。這步工作到底意義是什麼?達到什麼果效?落實在人身上有多少?人該怎麼做?你們把道成肉身的神來在地上所作的一切工作都講透,這就見證完全了。他所作的工作的意義、內容、實質、所代表的性情與作工原則,這五方面都講透了,這就證明你會見證了,證明你真有認識了。……你有心志做神的見證人,你得明白他所厭憎的是什麼,他所喜歡的是什麼,你經歷了他的多少作工,藉著這些作工認識他的性情,認識他所厭憎的、他所喜愛的,明白他的心意、他對人類的要求,以此來見證他,來盡上你的本分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實行(七)》
「你說神作工實在是智慧,在你身上作的工實在是令你心服口服,把你的心征服了,無論何時你都要愛他,因他太值得人愛了!你能說出這話來就能感動人心,這都是見證。你如果能把這個見證作得響亮,使人都受感動,都流淚,那就證明你是真愛神的人了,因為你能作出愛神的見證來,神的作為能夠藉著你發表出來,藉著你的發表,人都能尋求神的作為,都會經歷神,經歷什麼環境都能站立得住,這樣的見證才是真實的見證,現在要求你的就是這個。你應說神的作為太有價值,太值得人寶愛,神太寶貝了,太豐富了,神不僅會說話,更能熬煉人心,更能讓人有享受,更能得著人、征服人、成全人,從經歷中你就看見神太可愛。那麼你現在愛神愛到什麼程度了?你真能從心裡說出這些話嗎?什麼時候你能從內心深處發出這些話,那時你就有見證了。你經歷到這個地步就能為神作見證了,也就有資格為神作見證了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被成全的人都得經受熬煉》

2018年6月9日星期六

全能神教會 | 書籍 帶領工人交通講道的原則

東方閃電  全能神話語  19 帶領工人交通講道的原則

1.必須根據神話高舉神、見證神,把真理交通透亮達到讓人認識神的作工盡好本分;
2.必須了解掌握神選民身上普遍存在的問題,實行用真理解決問題,避免空講道理;
3.交通真理必須隨從聖靈引導,不守規條生搬硬套,盡力把真理交通透亮,讓人有實行的路;
4.必須緊隨上面的工作安排與講道交通,跟上聖靈作工的步伐,帶領神選民進入真理實際。
相關神話如下:
「對於聖靈在人身上作工的許多情形你得明白,尤其對於配搭事奉的人,更得掌握聖靈在人身上的作工產生的許多情形,若只講許多經歷或許多進入法,那說明人的經歷太片面。不掌握許多現實的情況,就不能達到性情有變化,若掌握了許多情形,對各種聖靈作工的表現能明白,對許多邪靈作工能看透辨別,對許多人的觀念必須給揭露出來,而且還要點透,對許多實行偏差之處或信神的難處還要點出來讓人認識,最低限度得能不讓其消極,不讓其被動。但你對於許多人客觀存在的難處得了解,不能強詞奪理或趕鴨子上架,這是愚昧的表現。要想解決人的許多難處,你就得明白聖靈的作工動態,明白聖靈在不同的人身上怎麼作,了解人的難處,了解人的缺欠,看透問題的關鍵,抓住根源,不偏不謬,這樣才是合格的配搭事奉的人。
能不能抓住關鍵,能不能看透許多事,就看個人的經歷如何,你怎麼經歷就怎麼帶領人,你明白字句道理,你就帶領人明白字句道理,你怎麼經歷神話的實際,你也就怎樣帶領人進入神話的實際。你若能在神話裡明白許多真理、看透許多事,那你就能帶領人明白許多真理,你所帶領的人就異象清晰透亮……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合用的牧人當具備什麼》
「你能談出多如海沙的認識,但其中不包含有一點實際的路,這不是糊弄人嗎?不是打腫臉充胖子嗎?都是坑人的作法!理論越高越無實際就越不能把人帶入實際之中,理論越高越讓你悖逆神抵擋神。別把最高理論看作寶貝,這東西是禍害,沒有用處!或許有的人能談出最高的理論,但在其中卻沒有一點實際,因為他本人並未經歷,所以沒有實行的路,這樣的人不能把人帶入正軌,都得把人帶入歧途,這不是坑人的事嗎?最起碼你得會解決眼前的難處讓人達到進入,這才算你有奉獻,你才有資格為神作工。不要總講不現實的大話,用許多不合適的作法來束縛別人,讓別人服你,這樣做沒有果效,只能把人越帶越糊塗,帶來帶去帶出許多規條讓人厭憎你,這都是人的不足之處,實在叫人難堪。所以,多說點現在存在的問題,不要把別人的經歷當作私有財產,拿來供別人欣賞,得個人尋求點出路,這都是每個人該實行的。
若你說的能讓人有路可行,這算你有實際,不管你怎麼說得把人帶入實行中,讓人都有路可行,不是讓人只有認識,更重要的是有路可行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多講點實際》
「你們都常常遇到這種情形,聚會的時候覺得沒啥講的,只好硬著頭皮講些字皮子,自己明知道是道理也得講,最後自己也感覺沒有勁了,底下人聽著也覺得乾乾巴巴,是不是這樣?若是硬講,一方面是聖靈不作,另外一方面對人也沒有益處。對真理你沒有經歷,但是你還想講講,那你怎麼講你也講不透,你再講也是個字皮子,你認為有點開啟那也是道理上的,不是實際,別人怎麼聽也摸不著實際的東西,當時聽覺得挺對,過後全忘了。若講的不是實際的情形就打動不了人的心,人想記也記不住,更不能幫助別人,碰著這種情況你想講還感覺講不透,只是在道理上有點認識,實質的東西卻沒有,別人若是再提出實質性的問題你就答對不上來了,那最好別講。還有些時候,開始聚會時講一個題,感覺還比較有認識,還能交通出點實際東西,但是講點淺的人家都明白了,再往深了講就沒有了,別人沒有的你也可能沒有,你就別硬講了,可以讓大家交通這個題。你若感覺是道理講也沒有用,對人沒有造就,這種情況你再說聖靈也不作工,你硬著頭皮講就可能出現謬妄與偏差,能把人帶偏了。……如果是明白真理的人心裡會有責備的,不能再講了,應該再轉個題,交通點自己有經歷的,講一點對真理的認識也可以,講不透可以交通嘛!總是一個人講也不好。因為你沒有經歷,你再會想像會思維也畢竟是個道理,也畢竟是人的觀念裡的東西。屬於真理方面的事務必得經歷,沒有經歷誰也不能把真理的實質完全看明白了,更不能把經歷一個真理的情形說透,對真理非得有經歷才能有東西講,沒經歷不行,就是你有經歷也就是在一個有限的範圍裡面,能說一些有限的情形,更多的你也說不出來。一個聚會總圍繞一個題交通或者兩個題交通,講來講去有些人就能明白一些。也可能你剛開始講,你認為自己講得特別實際,但是底下人還不太明白,因為你的情形是你的情形,底下的情形不一定跟你的情形完全一樣,再一個,你現在經歷這個了,底下人現在沒有經歷這個,他認為你講那個東西不適合他,這種情況怎麼辦呢?那就是問底下一些問題了解一下情況,問他們臨到這類事怎麼辦?該怎麼實行合乎真理?這樣交通一會兒就有路了,這樣就把人引上正題了,你再交通就有果效。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真理到底是什麼你知道嗎?》

2018年6月8日星期五

全能神教會 | 書籍 聚會交通神話的原則

東方閃電  全能神話語  18 聚會交通神話的原則

1.必須交通對神話真理的真實經歷與認識,能夠讓人明白真理得到造就,有實行的路;
2.交通神話真理必須結合認識自己,還要交通實行真理的原則與路途,不能空談字句道理;
3.必須讓有聖靈作工、有實際經歷的人多交通,達到讓人明白真理認識神話的果效;
4.聚會應對各種嚴重問題實行揭露解剖,只要基本符合事實對人蒙拯救有益就必須接受順服。
相關神話如下:
「理論越高越無實際就越不能把人帶入實際之中,理論越高越讓你悖逆神抵擋神。別把最高理論看作寶貝,這東西是禍害,沒有用處!或許有的人能談出最高的理論,但在其中卻沒有一點實際,因為他本人並未經歷,所以沒有實行的路,這樣的人不能把人帶入正軌,都得把人帶入歧途,這不是坑人的事嗎?最起碼你得會解決眼前的難處讓人達到進入,這才算你有奉獻,你才有資格為神作工。不要總講不現實的大話,用許多不合適的作法來束縛別人,讓別人服你,這樣做沒有果效,只能把人越帶越糊塗,帶來帶去帶出許多規條讓人厭憎你,這都是人的不足之處,實在叫人難堪。所以,多說點現在存在的問題,不要把別人的經歷當作私有財產,拿來供別人欣賞,得個人尋求點出路,這都是每個人該實行的。
若你說的能讓人有路可行,這算你有實際,不管你怎麼說得把人帶入實行中,讓人都有路可行,不是讓人只有認識,更重要的是有路可行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多講點實際》
「以後記住!不談空洞的認識,只講實行的路,講實際;從實際的認識中轉移到實際的實行上,從實行上轉移到實際的活出上;不講教訓人,不講什麼實際的認識。你的認識是路你就可以釋放,若不是路,就請你閉口,不要說!說了也沒用,說幾句認識來糊弄神,來讓別人羨慕你,這不是你的野心嗎?不是故意捉弄人嗎?有價值嗎?經歷之後再談認識,這不算你說大話,否則說你是說狂妄話的人。……多講點實行的實際,你忘了嗎?多談點實際的路,你忘了嗎?『少談點大道理,或沒價值的大話,最好還是從現在開始實行』,這話你都忘了嗎?一點不明白嗎?對神的心意一點不領會嗎?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實行真理才是有實際》
「你們現在應學點更現實的功課,沒必要談那些令人欣賞的高談闊論,比起談認識一個比一個高,但人仍是沒實行的路,有幾個有實行?有幾個能學到實際的功課?有誰能談現實?對神的話能談出認識不算你的真實身量,只能說你天生就聰明有天賦,你指不出路來還是一場空,是沒用的廢物!談不出一點實際實行的路,這不是偽裝嗎?不能把個人的實際經歷供應給別人,讓別人學習功課,讓別人有路可行,這不是假冒嗎?不是偽劣商品嗎?有什麼價值?這樣的人只能充當『社會主義理論的發明家』,不是『實現社會主義的貢獻者』。沒實際就是沒真理,沒實際就是廢物,沒實際就是行屍走肉,沒實際就是『馬列主義思想家』,沒有參考價值。我勸每一個人還是關閉住理論的嘴來點真的,貨真價實的,學點『現代藝術』,談點現實,貢獻點實際,有點奉獻精神。說話要面對現實說話,別誇誇其談,令別人賞心悅目,令別人對你另有看法,這有何價值?讓別人對你熱情這有何意義?說話講點『藝術性』,行事講點公平,辦事有點理智,講話帶點實際,一舉一動想著點神家利益,情感出來時講著點良心,別恩將仇報、忘恩負義,充當偽君子,這樣做『影響不好』。吃喝神的話時多聯繫點實際,交通時多說點現實的,別站高位,神不願意……多講點實際少談點認識,最好還是閉口不談;多講點實行的路,少談點沒價值的大話,最好還是從現在開始實行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多講點實際》
見證神主要多談些神怎麼審判、怎麼刑罰人,用哪些試煉來熬煉人變化人性情,你們受多少苦,流露多少悖逆敗壞,做了多少抵擋神的事,最後達到怎麼被征服,該怎麼還報神,把這方面的語言說得實實在在點,通俗點,別說空洞理論,說點實在話,說點心裡話,就這麼經歷就行了,別預備高深的空洞的理論來炫耀自己,那顯得太狂妄沒有理智,要多講點實際的現實的經歷中的實情話、心裡話對人最有益處,讓人看著也最合適。以往你們是抵擋神最嚴重的人,是最不容易順服神的人,今天被征服了,這一點永遠都不能忘記。這方面的事都要多揣摩、多想想,免得不知羞恥做些沒理智的事。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人起碼該具備的理智》

2018年6月7日星期四

全能神教會 |書籍 用真理解決問題的原則

  全能神教會 17 用真理解決問題的原則

1.對人類的各種敗壞問題都要尋求真理,看透問題的實質找出根源,然後用真理解決問題;
2.必須根據神的話交通真理的實質,讓人明白真理認識自己的敗壞實質,產生真實的悔改;
3.解決問題必須達到讓人認識到接受真理的意義與價值,看見神的愛與拯救的果效;
4.必須結合自己的經歷帶領人進入真理實際,激發所有人追求真理與愛神的心志。
相關神話如下:
「對於聖靈在人身上作工的許多情形你得明白,尤其對於配搭事奉的人,更得掌握聖靈在人身上的作工產生的許多情形,若只講許多經歷或許多進入法,那說明人的經歷太片面。不掌握許多現實的情況,就不能達到性情有變化,若掌握了許多情形,對各種聖靈作工的表現能明白,對許多邪靈作工能看透辨別,對許多人的觀念必須給揭露出來,而且還要點透,對許多實行偏差之處或信神的難處還要點出來讓人認識,最低限度得能不讓其消極,不讓其被動。但你對於許多人客觀存在的難處得了解,不能強詞奪理或趕鴨子上架,這是愚昧的表現。要想解決人的許多難處,你就得明白聖靈的作工動態,明白聖靈在不同的人身上怎麼作,了解人的難處,了解人的缺欠,看透問題的關鍵,抓住根源,不偏不謬,這樣才是合格的配搭事奉的人。
能不能抓住關鍵,能不能看透許多事,就看個人的經歷如何,你怎麼經歷就怎麼帶領人,你明白字句道理,你就帶領人明白字句道理,你怎麼經歷神話的實際,你也就怎樣帶領人進入神話的實際。你若能在神話裡明白許多真理、看透許多事,那你就能帶領人明白許多真理,你所帶領的人就異象清晰透亮;你注重摸超然感覺,那你所帶領的人也注重摸超然感覺;若你不注重實行,而是注重講,那你所帶領的人也就注重講,沒有一點實行,性情無一點變化,只是外表熱心,根本不實行真理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合用的牧人當具備什麼》
「當你盡本分應付糊弄的時候,你不尋求真理能解決你的這方面敗壞嗎?你能對神忠心嗎?人要想認識自己,想解決自己的敗壞、狂妄,不尋求真理能達到解決嗎?人總對神有觀念,總用自己的觀念、想像衡量神,這個不用真理能解決嗎?這些肯定都解決不了。你們臨到好多事,包括生活方面的事情,你們如果不具備真理,你們也不尋求真理,更不明白真理,不知道神是怎麼說的,不知道神在這方面是怎麼發表他的真理的、怎麼發表他的心意的,那你們將怎麼面對你們身邊發生的事情呢?好一點兒的人也可能憑著自己平時掌握的一點兒字句,憑著自己平時學到的一點兒規條,或者是憑著學到的一點兒人為的辦法去解決,這些能代替用真理解決問題嗎?不能,是不是?你們如果不尋求真理的話,可以說你們對生活當中的每一樣事情,你們都沒有原則、都沒有路可行,更沒有目標、沒有方向。……有些人就實行這個原則:一臨到事趕緊找神話,找出一段神話也不太理解,然後採取折中的辦法,就是按神話字面的意思理解,守著這個規條就完事了,就覺得差不多了,禱告禱告感覺心裡挺平安、挺踏實,問問弟兄姊妹也沒有比自己更高的見解,好了,就這麼實行吧,肯定差不多。這樣也不行,這樣離真理的標準太遠,離真理的實質太遠,離神的心意太遠,這不是實行真理的原則。要想實行真理,要想明白真理,首先你得明白自己臨到的難處,自己身邊發生的事情的實質是什麼、是什麼問題、涉及哪方面真理,得尋求這個。就是藉著你這個實際難處去尋求真理,這樣逐步地經歷,你就會在你身邊發生的每一樣事上看到神的手,看到神所要作的、在你身上要達到的果效。如果你身邊發生什麼事你都覺著與信神無關、與真理無關,覺得自己有辦法處理,不用真理,也不用神話,等到聚會的時候或者是拿到神話讀的時候,或者盡本分的時候再用真理來對號,再用神話來對號。平時自己生活當中發生的種種事情,涉及到自己的家庭啦,自己的工作啦,自己的婚姻啦,自己的前途啦等等,都覺著與真理無關,自己就用人為的辦法去解決。你如果是這種經歷法那你永遠也得不著真理,你永遠也不會明白神在你身上到底要成就什麼,神到底在你身上要得著什麼。」
摘自《神的交通講道·追求真理的重要性與追求真理的路途》

2018年6月6日星期三

全能神教會 | 書籍  把人帶到神面前的原則

16 把人帶到神面前的原則

1.盡本分必須高舉神、見證神,達到讓神選民認識神的作工看見神的愛,能真實歸向神;
2.必須實行用真理解決問題,使神選民明白真理進入實際,在真道上扎下根基;
3.必須追求愛神,對神選民有真實愛心,能供應扶持神選民獲得聖靈作工的帶領與成全
4.必須常常帶領人吃喝神話經歷神的審判刑罰,讓神選民能認識神的公義聖潔與神的愛。
相關神話如下:
「作工是為了滿足神的心意,為了把合神心意的人都帶到神面前,是為了把人帶給神,也是為了把聖靈的工作、神的引導都介紹給人,從而完善神作工果效,所以,你們對作工的實質務必得看透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作工與進入(二)》
「有些人經歷一段時間的熬煉(效力者、刑罰時代),最後說:『信神真不是容易的事!』真不『容易』就說明神的作為難測,神作的工太有意義、太有價值、太值得人寶愛!若我作這麼多工你沒一點認識,那我作的工還能有價值嗎?就讓你說出這話來:事奉神真不容易,神的作為太奇妙,神真是智慧!真是可愛!你經歷一段時間就能說出這話來,證明在你身上作的工你已得著了。到有一天你到外國傳道,別人問你:你信神信得怎麼樣了?你就能說:神的作為太奇妙!他一看你說這話,就覺得你裡面有東西,同時他也感覺到神的作為真是難測,這是真實見證。你說神作工實在是智慧,在你身上作的工實在是令你心服口服,把你的心征服了,無論何時你都要愛他,因他太值得人愛了!你能說出這話來就能感動人心,這都是見證。你如果能把這個見證作得響亮,使人都受感動,都流淚,那就證明你是真愛神的人了,因為你能作出愛神的見證來,神的作為能夠藉著你發表出來,藉著你的發表,人都能尋求神的作為,都會經歷神,經歷什麼環境都能站立得住,這樣的見證才是真實的見證,現在要求你的就是這個。……
現在你追求什麼呢?就是藉著你能不能把神的作為發表出去,你能不能成為神的發表,能不能成為神的彰顯,是不是合神使用,你該追求這些。神在你身上到底作了多少工作?你看見多少,摸著多少?你經歷多少,體嘗多少?神在你身上試煉也好,對付、管教也好,不管怎麼樣,神的作為、神的工作是作在你身上了,但是作為一個信神的人來說,作為一個願意追求被神成全的人來說,你能不能藉著你的實際經歷把神的作為發表出去?藉著這個你能不能把神活出來?你能不能藉著你的實際經歷再供應別人,為神的工作花費你自己?見證神的作為得藉著你的經歷、藉著你的認識、藉著你受的痛苦能把神的作為發表出去。你是不是見證神作為的人?你有沒有這個心志?你能見證神的名,更能見證神的作為,活出神要求的子民的形象,那你就是神的見證人了!你到底為神怎麼作見證?追求渴慕活出神,藉著你的口發表出去,讓人認識神的作為,讓人看見神的作為,你如果真追求這個,神就成全你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被成全的人都得經受熬煉》
「你們要帶領好人,為神作好見證,最主要的就是要更深地認識神拯救人的目的、神作工的宗旨,明白神的心意及神對人的各方面要求,要實實在在的,明白多少就經歷多少,認識多少就交通多少,別誇口,別信口雌黃,別說誇大的話,你說誇大的話就讓人厭憎,過後自己也受責備,這太不合適。你供應人真理不一定非得打、揍,人才能得著真理,你沒有真理,你光打光揍,人都怕你懼你三分,不等於人都明白真理了,有些行政工作有點對付修理、有點管制這可以,但不能供應真理光會教訓人、光耍態度那就顯出人的敗壞醜相,時間長了人家從你得不著生命供應、得不著實際東西,反而厭憎你、噁心你。還有些人因沒有分辨從你學了一些反面的東西,也學會對付修理人,也學會發火、發脾氣了,這不都把人帶入保羅的路、帶入沉淪的路上了嗎?這不是作惡嗎?作工應以交通真理、供應生命為主,你瞎對付瞎教訓能讓人明白真理嗎?這種作工時間長了人家認識你的本相了都該棄絕你了,這能把人帶到神面前嗎?你這是作工作嗎?你這樣作工作啥工作都讓你搞砸了,人家都躲著你還搞啥工作呀?以前有些帶領的就是這樣,他不會作正面的實際的工作,工作安排下來他也不給好好落實,具體工作一點沒有作,除了到處交通字句道理就是瞎對付人修理人,結果人都怕他躲著他,他把工作搞散攤子了,還說剛摸著頭緒,結果他也被淘汰回家了。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供應真理才是帶領人》
「你們要想事奉到神心意上,首先要明白神喜悅什麼樣的人,恨惡什麼樣的人,成全什麼樣的人,什麼樣的人能有資格事奉神,這是你們最起碼該具備的。你們更應該認識神作工的宗旨是什麼,神在現時要作的工作是什麼,明白之後,藉著神話的引導你們先有進入,先接受神的託付。當你們在神的話語上有實際經歷的時候,對神的作工有了真實認識的時候,你們就有資格來事奉神了。神就在你們事奉他的時候來開啟你們靈眼,使你們對神的作工更了解,更透亮。當你進入這個實際的時候,你的經歷就會更深、更實際,凡是有過這樣經歷的人,就能夠行走在眾教會之中供應弟兄姊妹,使你們能夠取長補短,在靈裡有更豐富的認識。達到這個果效以後,你們才能事奉到神的心意上,而且在事奉的過程中被神成全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如何事奉才能合神心意》
「神所使用的人外表好像並無理智,似乎與人沒有正常的關係,但說話有分寸,不隨意亂說,心總能夠安靜在神面前,但就這樣一個人,足可以被聖靈使用。神所談到的無理智這樣一個人,在外表看似乎沒有與人的正常關係,不講外面的愛心、外面的作法,但是在交通靈裡事的時候,他能敞開心,把自己在神面前實際經歷來的光照開啟無私地供應給別人,以此來表現對神的愛,以此來滿足神的心意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很重要》

2018年6月5日星期二

全能神教會 |  書籍 事奉神的原則

15 事奉神的原則

1.必須具備愛神之心,能體貼神的心意,在凡事上能與神同心合意,努力做神的知心人;
2.必須凡事尋求真理會摸神心意,緊密配合聖靈作工,跟上聖靈作工的步伐;
3.盡本分必須實行真理用真理解決問題,達到高舉神見證神的果效把神選民帶到神面前;
4.能常常安靜神前反省認識自己,發現過犯、錯誤及時糾正,保證神旨意通行不受攔阻。
相關神話如下:
「事奉神的人應該是神的知己,是神所喜悅的,能夠對神忠心無二。不管在人背後做的,還是在人面前做的,都能在神面前獲得神喜悅,在神面前能夠站立得住,不管人對你怎麼樣,你總是走自己該走的路,來體貼神的負擔,這才是神的知己。神的知己能夠直接事奉神是因著他有神的重託、神的負擔,他能以神的心為心,以神的負擔為負擔,不考慮前途得失,哪怕前途一無所有,什麼也得不著,但是他總以愛神的『心』來信神,所以說這樣的人就是神的知己。神的知己也就是神的知心人,只有神的知心人才能急神所急,想神所想,雖然肉體痛苦軟弱,但能忍痛割愛去滿足神,神把更多的負擔加給這樣的人,神要作的藉著這樣的人發表出來。所以說這樣的人是神所喜悅的,是合神心意的事奉神的人……
…………
趁你們現在剛進入事奉神的正軌,你們先把心交給神,不能一心二用,不管在神面前也好,還是在人面前也好,你的心總向著神,能像耶穌一樣有愛神的心志,神就會成全你,使你成為合神心意的事奉神的人。你若真想被神成全,有合神心意的事奉,那你就應改變你以前信神的觀點,改變你以往那些事奉神的老作法,使你裡面有更多的被神成全的部分,這樣神就不丟棄你,你就會像彼得一樣成為愛神的先鋒。若你還是執迷不悟,那就是猶大的結局,這是所有信神的人該明白的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如何事奉才能合神心意》
「耶穌之所以能完成神的託付,完成救贖全人類的工作,就是因為他能夠體貼神的心意,無有個人的打算安排,他也是你們最了解的神的知己——神自己(其實他是神見證的神自己,這裡提起是為了用他這一個事實說明一個問題),他能夠以神的經營計劃為核心,總禱告天父,尋求天父的旨意。他禱告說:父神哪!若是你的旨意你就成全,但你不要按著我的意思來,而要按著你的計劃行事,人雖有軟弱你何必顧念呢?在你手中猶如螞蟻一樣的人怎能配受你眷顧呢?我心只願成就你的旨意,願你能夠按著你的意思在我身上作成你要作的。耶穌在上耶路撒冷的路上,心中猶如刀絞痛苦萬分,但是在他心中絲毫沒有一點反悔的意思,總有一種強大的力量來支配他走向被釘十字架的地方。最終他被釘在十字架上,成為罪身的形像,完成了救贖全人類的這一工作,超脫了一切死陰的轄制,死亡、地獄、陰間在他面前失去威力,被他戰勝。他一生三十三年之久,總是按著神當時的作工而盡力滿足神的心意,從不考慮個人的得失,總為父神的心意而打算。所以他在受浸之後神說:『這是我的愛子,是我所喜悅的。』因著他在神面前合神心意的事奉,所以神把救贖全人類的重擔壓在他的肩上讓他去完成,他有資格有權利去完成這一個重任。他一生不知為神受了多少苦,經歷了多少撒但的試探,但他從不灰心。神信任他愛他,才把那麼大的重任交給了他……
你們如果也像耶穌這樣能體貼神的負擔,背叛你們的肉體,神就把他的重任託付給你們,使你們達到事奉神的條件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如何事奉才能合神心意》
「你天天禱告神,吃喝神的話,總為教會工作著想,能體貼神的心意,用心真實地愛他,滿足他的心,這樣你的心就屬於神了。若你的心被許多事物佔有,那你的心還是被撒但佔有,沒有真實歸向神。人的心真實歸向神了,對神就有真實的自發的愛,能為神的工作著想,雖有愚昧沒理智的情形,但心能為著神家利益、為著神的工作、為著性情的變化而著想,心是完全對的。有的人無論做什麼事都打著為教會的招牌,其實是為自己得利。這樣的人存心不對,彎曲詭詐,他做的多數事都是為了追求個人利益,這樣的人不會追求愛神,他的心還屬於撒但,他的心不能歸向神,神也就沒法得著這樣的人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對神真實的愛是自發的》
「不管你做啥事,你應先明白你做這事到底是為什麼,這事屬於什麼性質,若你做這事是屬於盡本分,那你就該琢磨:我該怎麼做,怎麼盡這個本分能盡好,做到沒有應付糊弄。在這個事上就應親近神。親近神就是在這個事上尋求真理,尋求實行之路,尋求神的意思,怎麼能滿足神。做事親近神就這麼個親近法,不是搞宗教儀式,不是外面作法,乃是為了尋求神的心意之後按真理去實行。若你沒做事時總是『感謝神,感謝神』,但做事時還按己意去做,這種感謝就是外面作法了。盡本分或幹什麼事你總得想:這個本分我該怎麼盡呢?神的意思是什麼?藉著事親近神,藉著親近神尋求做事的原則與真理,裡面尋求神的意思,做啥事都不離開神,這才是真信神的人。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尋求神的意思 做到最大程度地實行真理》
「神要的是跟上他步伐的人,你以前所領受的再好再純神也不要,這些東西若放不下,對你以後的進入將是極大的攔阻,凡是能跟上聖靈今天亮光的都是有福的人。……能跟上聖靈現時的作工,跟上神的腳蹤,神帶領到哪你就跟到哪,這樣的人就有神的祝福。那些沒跟上聖靈現時作工的人,他們沒進入神話語的作工之中,他們作工再多,受苦再大,跑的路再多,也都不算數,神不會稱許他們的。……在聖靈現實說話以外的事奉都是屬肉體、屬觀念的事奉,不能事奉到神的心意上。人活在宗教觀念之中就不能做合神心意的事,即使事奉神也是在想像中事奉,在觀念中事奉,根本不能事奉到神的心意上。跟不上聖靈作工的人不會明白神的心意,不明白神心意的人就不能事奉神,神要的是合他心意的事奉,不要觀念肉體的事奉。人跟不上聖靈作工的步伐,就是活在觀念之中,這樣人的事奉就是打岔、攪擾,這樣的事奉就是與神背道而馳的,所以跟不上神腳蹤的人不能事奉神,跟不上神腳蹤的人肯定是抵擋神的,肯定是不會與神相合的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認識神的最新作工跟上神的步伐》

全能神 | 全 能 者 的 嘆 息

在你的心中有一個天大的祕密是你從未覺察到的,因為你活在了沒有光明照耀的世界之中。你的心、你的靈被那惡者奪走;你的雙目被黑暗遮蔽,看不到天上的太陽,看不到夜空中的那顆閃爍著的星斗;你的雙耳被欺騙的言語堵塞,聽不到耶和華打雷般的聲音,也聽不到從寶座之上流出的眾水的聲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