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能神教會 29 絕對忠於神的原則
1.心能絕對忠於神,奉獻一生為神花費,不為自己前途後路打算,只為通行神旨意而活;
2.絕對忠於神的託付,盡本分能向神負責,沒有應付糊弄,為滿足神能付出代價作好見證;
3.絕對忠於神的說話,心中不崇拜任何人,一切遵從神話,不仰望人、依靠人、受人轄制;
4.絕對順服神的擺佈安排,只要出於神就堅決實行順服,像彼得一樣順服至死沒有怨言。
相關神話如下:
「你能把你的身心與你的全部真實的愛都獻給神,擺在神的面前,對神能絕對順服,能絕對地體貼神的心意,不為肉體,不為家庭,不為自己的慾望,而是為神家利益,一切以神的話為原則,以神的話為根基,這樣,你的存心、你的觀點就都擺對了,你就是一個在神面前蒙神稱許的人了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對神的「實際」能絕對順服的人是真心愛神的人》
「事奉神的人應該是神的知己,是神所喜悅的,能夠對神忠心無二。不管在人背後做的,還是在人面前做的,都能在神面前獲得神喜悅,在神面前能夠站立得住,不管人對你怎麼樣,你總是走自己該走的路,來體貼神的負擔,這才是神的知己。神的知己能夠直接事奉神是因著他有神的重託、神的負擔,他能以神的心為心,以神的負擔為負擔,不考慮前途得失,哪怕前途一無所有,什麼也得不著,但是他總以愛神的『心』來信神,所以說這樣的人就是神的知己。神的知己也就是神的知心人,只有神的知心人才能急神所急,想神所想,雖然肉體痛苦軟弱,但能忍痛割愛去滿足神,神把更多的負擔加給這樣的人,神要作的藉著這樣的人發表出來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如何事奉才能合神心意》
「彼得看見自己還沒為耶穌做過什麼,又想起以前向神的起誓願意為神捨命,他就沒怨言了,以後再禱告就比這強多了。他又禱告說:『主耶穌基督啊!我曾經離開過你,你也曾經離開過我,我們曾經有分別的時候,也有相聚的時候,但是你愛我勝過一切,我多次悖逆你,多次惹你傷心,這些我怎能忘記?你在我身上作的工作,你託付我的,我時時掛在心上,從來沒有忘記,你在我身上作的工作,我已經盡我所能了。我能做什麼你知道,能盡什麼功用你更知道,我願任你擺佈,我願意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獻給你。我能為你做什麼只有你知道,雖然撒但這樣愚弄我,我也悖逆過你,但我相信你不因那些而記念我的過犯,相信你不按著那些來對待我。我願意把自己的一生都獻給你,我不求什麼,我也沒有什麼別的希望和打算,我只求能按著你的意思去做,照著你的旨意去做,我願喝你的苦杯,任你擺佈。』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彼得認識「耶穌」的過程》
「怎樣對待神的託付?這可是嚴重的事呀!神給人的託付你完不成,你不配活在神面前,應該接受懲罰了。神對人的託付是天經地義得完成的,這是人最高的職責,跟生命一樣重要。你如果對神的託付掉以輕心的話,那你就是最嚴重的背叛神,這就比猶大更可悲,該受咒詛,所以說,神對人有託付,這是神的高抬,特殊的恩待,這是最榮耀的事,別的什麼都能放棄,甚至性命不要也得完成神的託付,你看這裡面更有真理可尋求。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怎樣認識人的本性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