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能神教會 11 向神起誓的原則
1.必須明白神鑒察人心肺腑、鑒察一切,向神起誓立誓必須有意義符合神心意;
2.向神起誓立誓必須為達到順服神、滿足神的目的果效,以此激勵自己面向正義站住見證;
3.向神起誓立誓是為生命進入服務的,絕不能為達到自己目的或為自己辯白起假誓利用神;
4.向神起誓立誓後必須守住誓言,努力兌現,否則就是不負責任說謊話利用神、欺騙神。
相關神話如下:
「現在多數人所做的,都不敢拿到神的面前,你能欺騙神的肉身,你可騙不了神的靈,凡經不住神鑒察的事都是不合真理的,都應放棄,否則那是得罪神的。所以說,你無論是禱告或是與弟兄姊妹說話、交通,或是盡本分、辦事,都應把心擺到神的面前。……當你禱告的時候,存著一顆愛神的心,尋求神的看顧、保守,尋求神的鑒察,存著這樣的心,禱告就有果效。……你如果愛神的心懇切,那你就向神起誓,你說:『在天地萬物中的神哪!我向你起誓,你的靈時時鑒察我的所作所為,你的靈時時看顧、保守我,讓我的所作所為都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,我的心若不愛你或背叛你,你就重重刑罰我、咒詛我,今世、來世不得赦免!』你敢這樣起誓嗎?你如果不敢這樣起誓,說明你膽量小,還是愛自己。你們有這個心志嗎?若真有這個心志就該這樣起誓,你能有心志向神起誓,神就成全你這個心志,你既向神起誓,神就垂聽。神就按著你禱告的及所實行的來定你是罪人或是義人。現在是成全你們的過程,你如果真正有信心被成全,凡你所做的事都能拿到神的面前,接受神的鑒察,如果你做出大逆不道的事或背叛神的事,那麼神就要按著你的起誓來『成全』你,到那時不管你沉淪也好,受刑罰也好,那都是你自己的事了。你既然起誓了,就應按自己起誓的去實行。如果你起誓了,但卻不按這個去實行,那你就是沉淪的對象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神成全合他心意的人》
「我希望弟兄姊妹都理解我的心,我也希望更多的『生力軍』站起來與神配合,共同完成這個工作,相信神會祝福我們的,我也相信神會賜給我更多更多的知己的,使我走遍天涯海角,讓我們之間有更多的愛,我更堅信神會因著我們的努力而擴展他的國度的,願我們的努力都達到空前盛況,讓神得著更多的年輕人,願我們都為此多多禱告,不住地祈求,使我們的一生都在神的面前,與神親密無間。讓我們中間從此再無間隔,讓我們都在神面前發誓:共同努力!忠心到底!永不分離,永遠在一起!我願弟兄姊妹都能這樣在神面前立下心志,使我們的心不變、志不移!為了達到神的心意,我願再說:努力吧!奮力拼搏吧!神必會祝福我們的!!!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路……(五)》
「禱告的內容是什麼呢?隨著你心裡的真實情形與聖靈所作的一步一步地禱告,按著神的心意與神對人的要求來與神交通。剛開始操練禱告的時候,先把自己的心給神,不求摸神的心意,只求能把心裡話向神訴說。你到神面前這樣說:『神啊!我以前悖逆你,今天才認識到,我真是敗壞可恨,以前都是虛度光陰,從今以後我要為你活著,活出有意義的人生,滿足你的心意。願你的靈一直在我身上作工,一直光照開啟我,讓我在你面前作剛強響亮的見證,讓撒但在我們身上能看見你的榮耀、看見你的見證、看見你得勝的證據。』這樣禱告的時候,你的心就完全得著了釋放,你有這樣的禱告之後,你的心與神更近了,若你能經常這樣禱告,聖靈在你身上必然作工。總這樣呼求,在神面前立心志,到有一天你的心志在神面前就能蒙悅納,你的心、你的全人都能被神得著了,最後你就成了一個被神成全的人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關於禱告的實行》